称重设备采用的准确度不统一
目前,治超非现场执法高速称重设备较多,如石英式动态汽车衡、窄条式动态汽车衡、弯板式动态汽车衡等。通过调研发现,由于治超非现场执法称重设备没有统一的标准,称重设备的准确度等级有 2 级、5 级和 10 级,不同准确度等级称重设备在计量检定时称量的重量差别较大,这将导致纠纷增多。
在日常检定工作中遇到过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准确度等级为 10 级,且该设备安装在离高速公路出口比较近的地方公路,157 车型的六轴货车在驶离高速公路后短时间内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时,数据如表 1 所示。
表 1 的两台称重设备经计量机构检定均为合格产品,可以通过极限偏差的方法求出车辆的实际重量,用以验证治超非现场执法称重设备是否满足计量检定规程。
1. 1. 1 车辆的实际重量
如果车辆驶离高速公路的整车式动态汽车衡为最大允许误差的上偏差,由 JJG 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可 知最大允许误差为 +
式中: m实 为车辆的实际重量,m称 为车辆驶离高速时的称重重量,MPE 为车辆的最大允许误差。
由式( 1) 求得车辆的实际重量为 48159kg。
1. 1. 2 治超非现场执法称重设备的重量范围
治超非现场执法称重设备的准确度等级为 10 级,则在首次检定过程中最大允许误差为 ± 5%[1], 而治超非现场执法称重设备所得到的重量必须满 足式( 2) 要求。
0. 5%[9],则车辆的实际重量可由式( 1) 求得。
只有治超非现场执法的称重设备得到的重量满足 45742kg≤m非称≤50566kg,该设备在计量检定时才能合格。